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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外悟诗(1):诗之奇巧 文/寒山石
所谓“奇”,乃思维之奇,即奇思。稀奇、罕见,以奇思妙想,言人之所未言。只有出奇不意,方可出奇制胜。如果落入俗套,则不足为奇。所以,新奇是诗歌的灵魂。文章最忌随人后。写诗,就要忌陈腐、忌陈词滥调、忌拾人牙慧、忌炒人剩饭。好诗总以其新奇、乃至神奇,令人耳目一新,为之惊奇。不能引发惊奇,多半不是好诗。但出奇,是令人拍案叫绝的新奇与奇妙,不是令人不知所云的离奇与奇怪。
所谓“巧”,乃表达之巧,即技巧或技法、技能。技巧就是基本方法的灵巧运用。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诗歌说到底就是语言的艺术,是精炼含蓄的艺术语言与文学样式,体现的是诗人操纵语言的能力和实力。诗人只有对日常语言加以“重组”、“改造”乃至“破坏”,如艾略特所讲“扭断语法的脖子”,才能使日常语言成为诗的语言。诗的语言就要讲究一个“巧”字,精巧、奇巧、灵巧,巧夺天工而浑然不见痕迹。其与天赋有关,更来自长期创作实践的勤学苦练,正所谓熟能生巧。技巧是内在个性与才情的体现,不是玩小聪明。要适巧,不可弄巧成拙。
当然,创意之奇、表达之巧,都要以生活为根基。生活、创意、技巧是诗歌乃至一切艺术创作过程中必需的三个条件。生活积淀是创意之源泉,创意或灵感不过是生活积累的瞬间生成。创意奇妙是表达之关键,没有创意,就没有价值。表达巧妙是实现创意之基本路径,没有巧妙的表达,必然了无诗意。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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