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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娘奶”还骂“娘”——给盗诗者孙二。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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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6-1 1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吴洪涛 于 2018-3-2 16:14 编辑

《吃了“娘奶”还骂“娘”——给盗诗者孙二。湖》
文/吴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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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 21: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汉 发表于 2017-6-2 14:11
剽窃可耻!

携手打击剽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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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 17:34 | 只看该作者
潘兴斌 发表于 2017-6-1 19:07
抄袭者可耻、可恶、可恨至极!

当披露!

携手打击盗诗者!
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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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 14:11 | 只看该作者
剽窃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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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 14:03 | 只看该作者
冰凌 发表于 2017-6-1 14:29
任何一个诗歌论坛,若不能尊重原创,尊重作者,尊重读者,尊重著作权法,仅为可怜的发帖量,就任由抄袭剽窃 ...

说的好!严重打击盗诗者!
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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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 09:26 | 只看该作者
孙永湖 发表于 2017-6-1 11:49
同感!问好老师!

将窃诗者一打到底!
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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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 06: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纸墨情缘 发表于 2017-6-1 11:01
这孙子,二货!估计那副嘴脸也是剽窃过来的,所以敢胡来!

携手打击盗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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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 19:07 | 只看该作者
抄袭者可耻、可恶、可恨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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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 14: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袁东胜 发表于 2017-6-1 14:24
孙二,一下子红了!

双引号的红,让人唾骂!只可惜假名,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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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 14:29 | 只看该作者
任何一个诗歌论坛,若不能尊重原创,尊重作者,尊重读者,尊重著作权法,仅为可怜的发帖量,就任由抄袭剽窃者恣意妄为,败坏诗文,并任由人身攻击辱骂人的文风盛行,那将是可悲的……试问,如此开坛建站能长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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