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晚上十一点钟,我悄悄起身,轻手轻脚地走到儿子的卧室,推开虚掩的房门。猛然发现,被窝里闪动着蓝色的光,而那束蓝色的光,在推门的瞬间迅速熄灭。我走到床前,心平气和地说:“把手机拿出来。”儿子犹豫了很久,还是交出了手机。你说手机是同学的,我上周不是叫你还给同学吗?”“还了!”“那怎么还在你这里?” “又借的。”撒慌!这明明是新手机,你却说是同学的旧手机。”“是旧手机。”“不对!手机的盒子和发票我都看见了,1699元,肯定是你买的!”“不是,是同学买的,他读住校,交给我保管的。”不可能,谁会把新手机交给你保管?”“真的。他自己还有一个手机。” “要不要证实一下?证实这个事情很简单。”随你便!” “做人要诚实,你还是自己承认算了,免得到时尴尬!”“真的不是我买的。”“把你的压岁钱给我看,还有多少?” “还有一千多元。”“错!这几年的压岁钱都是你自己保管,起码有3000元左右。”“我不用吗?“你用的钱基本上都是报销了的。是你买的就是你买的,不要撒慌!” 不是!”“那我打电话证实?”“你问嘛!”儿子理直气壮。 我拨通了手机收件人的电话。你好,你是王星吗?” “嗯!”“你是不是帮郑缘森买过一个手机?”“是。” 好的,谢谢你!”在事实面前,儿子无言以对。 纸包不住火!这一刻,窜起的火苗在我体内熊熊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