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雪月 发表于 2018-7-27 09:10
首赏!依照本诗社第727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准予囚于书架前,即日起生效。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曰生 发表于 2018-7-27 09:17
只有诗香能提起胃口=====诗痴也。
雪月 发表于 2018-7-27 09:10
首赏!依照本诗社第727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准予囚于书架前,即日起生效。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墨林 发表于 2018-7-27 09:30
赏读佳作,魅力所在、
潘兴斌 发表于 2018-7-27 09:38
《书架前》
江苏/秦淮情怀
股龙 发表于 2018-7-27 10:32
囚在这里 能吊起胃口的
只有从远方捎来的诗香
江小舟 发表于 2018-7-27 11:22
“囚”在这里 能吊起胃口的
只有从远方“捎来的诗香”……………不自由与自由的读者(加分)
清风剑客 发表于 2018-7-27 12:57
学习精彩!问好秦淮老师!(可惜暂时无分,待后补)
鼎立 发表于 2018-7-27 14:55
一个司法工作者,以特有的角度表达对诗的执着和痴迷!学习秦淮老师佳作,点赞问好!
桂少云 发表于 2018-7-27 15:00
囚在这里 能吊起胃口的
只有从远方捎来的诗香
耐品的一首,祝周末快乐!
唐晓 发表于 2018-7-27 16:03
从远方捎来的诗香
挥毫泼墨 发表于 2018-7-27 20:06
欣赏!问好!
静思 发表于 2018-7-28 18:18
欣赏老师佳作!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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