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诗
标题: 维护诗歌尊严,杜绝抄袭恶习 [打印本页]
作者: 灵岩放歌 时间: 2015-12-10 07:35
标题: 维护诗歌尊严,杜绝抄袭恶习
本帖最后由 灵岩放歌 于 2015-12-10 07:37 编辑
响应关于蔡启发---对香港怡凡抄袭桑恒昌先生诗的批评,对比两个人作品可以看到这不止是抄袭,完全是剽窃。桑恒昌老师是我们中国唯美诗歌联盟网的总顾问,怡凡曾投靠中国唯美诗歌联盟网,为了维护诗歌尊严,杜绝抄袭恶习.中国唯美诗歌联盟网经调查核实于今年七月份己将该人除名。
《雷阵雨》
伊凡
举 天大的状纸
拦 太阳喊冤
一开口,泪满乾坤……
此诗首载《中国微型诗》2007年总11期,又载入2013年总36期。后被刘有权主编的《当代微型诗500首点评》选录,署名香港伊凡(怡凡)诗作5首,其中有《雷阵雨》一诗,详见书中239页。该书于2011年3月华夏出版社出版发行。
《路遇急雨》关于
桑恒昌
:
举起天大的状纸
拦住太阳喊冤
未开口
已泪满乾坤
桑恒昌专辑129首精短诗选 八七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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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惆怅寒秋 时间: 2015-12-10 08:43
看到你的声明了,有点乱,你的唯美和伊凡的唯美不是一家吗?
作者: 冰凌 时间: 2015-12-11 07:09
微诗三行,方寸天地,颇显性情,最不藏“奸”!!!
作者: 赵德民 时间: 2015-12-11 07:27
阅读,了解。
问好陈勇老师,还在济南吗?
祝福远握!
作者: 灵岩放歌 时间: 2015-12-23 20:56
严正声明
中国唯美诗歌原创联盟自2013年创建以来,在诗歌创作上坚持“真、善、美”的创作理念和主张,以无可阻挡的势头迅猛发展。在此,非常感谢关心、爱护、支持唯美诗歌的朋友和兄弟姐妹!一切事物的发展总是曲折的,我们也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香港诗人怡凡(陈朝晖)曾任我唯美诗歌论坛副总监等重要职务,今年三月份联盟决定在香港建立开放和交流窗口,组织委托其在港注冊《中华唯美诗歌联盟》。因香港注册社团对法人身份的限制,联盟同意由其代理法人。今年六月十日《中华唯美诗歌联盟》注册成功。今年七月经唯美诗歌联盟管理层的调查和考证,怡凡(陈朝晖)在诗歌创作中确实存在抄袭行为,唯美诗歌联盟管理层研究决定免去香港诗人怡凡(陈朝晖)中国唯美诗歌原创联盟唯美诗歌火狐论坛业务副总监的资格和一切职务。
根据1998年施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境外社团在中国大陆发展组织均为非法活动。但陈朝晖在七月底离开联盟后却利用法人身份占用该社团,并用其在大陆开展非法活动,对我联盟造成不良影响,我们有必要采取措施并澄清一些事实,以免产生不必要误解。
为此,中国唯美诗歌原创联盟严正声明: 怡凡(陈朝晖)个人的一切言行以及原由联盟委托他在香港注册的《中华唯美诗歌联盟》包括所谓的“唯美诗歌学会”均与中国唯美诗歌原创联盟其一切活动与中国唯美诗歌原创联盟毫无关系!
中国唯美诗歌原创联盟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作者: 灵岩放歌 时间: 2015-12-23 21:08
你好,我们多交流
作者: 灵岩放歌 时间: 2015-12-23 21:08
你好,我们多交流
作者: 古泫才尔 时间: 2015-12-26 16:18
写的不好也是自己写的,何必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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